人才培养

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 西交研(2013)27号

发布时间:2013-09-30 点击量:

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 西交研(2013)27号

现转发西交研(2013)27号文件《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

博士生资格考核是长学制研究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之前必修的考核选优环节,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与4月下旬和10月下旬举行。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进行,最晚须在第四学期之前完成。具体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本办法自2013年长学制研究生开始实施。2013年以前入学的长学制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可参考本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

2013.9.30

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 http://mec.xjtu.edu.cn/uploadfile/2013/0930/20130930034419567.pdf

上一篇:硕博连读转博考核工作通知

下一篇:机自系2011级CDIO项目执行进度安排